“小过重罚”的修改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卖元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不合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法食罚万
品被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品被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,元相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关法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条拟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立法、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货值小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个体工商户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2025年初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即使合法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一辆小餐车 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一个小超市 、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近年来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比如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小微企业 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社会危害性有限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
